时政

江歌母亲诉林某侮辱、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

字号+ 作者:跨境锋真相之声 来源:生活 2025-05-08 02:56:24 我要评论(0)

2023年8月31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

2023年8月31日,江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母亲某侮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诉林审裁定驳回上诉,辱诽维持原判。谤案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持原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江歌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母亲某侮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诉林审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辱诽博文。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谤案诽谤,持原遂以林某犯侮辱罪、江歌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母亲某侮

一审法院认为,诉林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当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圆梦九天揽月,回顾人类探月之旅丨人类月球日

    圆梦九天揽月,回顾人类探月之旅丨人类月球日

    2025-05-08 01:53

  • 市委中心组读书会举行集中学习报告会

    市委中心组读书会举行集中学习报告会

    2025-05-08 01:48

  • 日照文化行政处罚实行听证制度

    日照文化行政处罚实行听证制度

    2025-05-08 01:31

  • 我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25-05-08 01:31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