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德晒住房公积金“家底” 去年提取公积金18亿元 海峡网3月30日讯 2017年,家底全市有5.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02亿元。宁德提取金额中,晒住住房消费提取占72.03%,积金金亿减轻了职工住房消费负担。去年在3月28日召开的公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公布了《宁德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家底全面披露2017年度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宁德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晒住晒出了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的积金金亿“家底”。 住房消费占公积金提取额7成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去年2017年,公积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370家,家底实缴单位4251家,宁德净增单位132家;新开户职工6.81万人,晒住实缴职工22.13万人,净增职工5.62万人;缴存额25.50亿元,同比增长9.49%。2017年末,缴存总额163.76亿元,同比增长18.44%;缴存余额76.44亿元,同比增长10.8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52%,国有企业占18.70%,城镇集体企业占1.80%,外商投资企业占1.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0%,其他占0.71%;中、低收入占98.74%,高收入占1.26%。 提取业务方面,2017年,5.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02亿元,同比增长13.55%;占当年缴存额的70.67%,比上年增加2.53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2.0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35%,租赁住房占1.54%,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7.9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7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5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7%,其他占6.5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3%,高收入占1.97%。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88亿元 报告显示,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17年,宁德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3万笔26.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26%、16.84%。宁德市发放的26.8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71.8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52%,比上年增加0.2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5219.0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72%,90~144(含)平方米占60.72%,144平方米以上占12.56%。购买新房占77.3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5.88%),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22.3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32%,其他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47%,30岁~40岁(含)占35.74%,40岁~50岁(含)占26.05%,50岁以上占5.74%;首次申请贷款占84.8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12%;中、低收入占97.51%,高收入占2.49%。 此外,从住房贡献率来看,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6.31%,比上年增加8.56个百分点。 公积金晒“家底” ●开户单位、职工 新开户单位370家,实缴单位4251家 新开户职工6.81万人,实缴职工22.13万人 缴存总额163.76亿元,缴存余额76.44亿元 ●缴存职工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52% 国有企业占18.70% 城镇集体企业占1.80% 外商投资企业占1.2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14%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0% 其他占0.71% 中、低收入占98.74% 高收入占1.26% ●提取业务 5.55万人提取公积金18.02亿元 住房消费提取占72.03%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7.97% 中、低收入占98.03% 高收入占1.97% ●个人住房贷款 发放贷款0.63万笔26.88亿元 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72% 90~144(含)平方米占60.72% 144平方米以上占12.56% ●贷款职工年龄 30岁(含)以下占32.47% 30岁~40岁(含)占35.74% 40岁~50岁(含)占26.05% 50岁以上占5.74% ●贷款次数 首次申请贷款占84.88%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12% ●贷款人群 中、低收入占97.51% 高收入占2.49% (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