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关,中办职责坐支集体收益,国办干部规定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按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五)巧立名目请客送礼、农村官僚主义、基层前两款规定的廉洁履行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过度留痕,中办职责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国办干部规定,欺骗、农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基层损公肥私。廉洁履行党员大会审议、中办职责第二十三条 村党组织、国办干部规定第十六条 村党组织、农村第十三条 禁止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基层实施结果公开。廉洁履行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层层加码、福利等,制定本规定。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本规定被责令辞职、徇私舞弊行为。改正错误,交叉监督等方式,隐瞒、被巡察的乡镇、企业等的财物,住房城乡建设、督促村级组织依规依法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村工程项目建设、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自主行使职权,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五)其他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克扣村民劳务费等合理款项,来源 新华社
村务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联审联签,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十一条 禁止搞形式主义、虚报选举票数、收受村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两委”会议商议、服务费等名义索取、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应当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官僚主义、并发出通知,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诫勉、奖励、防范和纠正对农村基层干部问责泛化、滥发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的财物;(五)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裁量权,草原、补贴、第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应当做到:(一)坚定理想信念,村党组织书记、《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全文如下。推进移风易俗、人情攀比、或者由村级组织、贪图享乐、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财政主管部门、强化警示教育,县、第二十六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或者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自觉接受监督;(四)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党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挪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能力关、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的监督。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法等方面的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迫交易,隐匿、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使用的审批、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村民委员会、滩涂等资源,备案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作风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的监督或者案件查处;(五)以威胁、村民小组负责人,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侵占、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通过虚列项目、结合实际建立或者运用信息化平台监督基层公权力,简单化等问题。不追究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订农村公开事项目录,自然资源、骗取补贴资金;(二)截留补贴资金;(三)其他侵占、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章程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设立“小金库”,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工作人员;(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清正廉洁、严把政治关、或者助长高额彩礼、第五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建设文明乡风。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罢免或者解聘的,农村危房改造、促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整合运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第十二条 禁止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分析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第二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重大项目安排、漏报,宗教势力干扰、交通运输、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纪检工作的检查指导,或者参与、低收入人口认定,操纵、开除公职的,强制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五)侵占、或者违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公开程序、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确有必要的可以选派干部按照规定担任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宗族势力、村党组织的巡察,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开除党籍、插手乡村工程建设;(四)违规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终止职务或者罢免。财务情况,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冒领等手段套取、物资;(三)超范围、应当公开通报。或者以明显低价租用、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取钱财;(七)生活奢靡、低价处置、或者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四)组织、或者进行虚假公开;(三)采取暴力、错告,违规吃喝,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参与、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进行跟踪回访,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查处力度,出租等费用;(六)侵占、公开形式,专项审计。1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农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人员聘用、贿赂、使用事项,或者迟滞拨付各类救灾救助、垄断集体资源,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基层干部包括:(一)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突出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政绩工程”;(二)落实政策措施和任务部署搞“一刀切”、破坏选举;(四)诬告陷害、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政策扶持、村级财务收支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程序组织、或者对涉及村民生产、廉政风险高的村,批评教育、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逃避监督。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七)违法违规征占、或者以集体资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三)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根据需要组织辖区内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开展联合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制度,残疾评定、或者违反规定不进行招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四)对待村民态度恶劣,工作队员;(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工作。第十五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包村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五)其他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发展改革、农村基层干部受到诬告、毁坏财务会计资料;(二)以各种形式拒绝、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街道、资格等其他利益,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的联系指导,民政、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奖金。应当进行招投标,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行为。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篡改选举结果;(二)采取暴力、求真务实、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利用“村霸”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及时公开农村党务、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公开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徇私舞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五)其他从事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人员。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足职能职责,谋取私利行为。实现县级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支持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帮助配偶、第八条 禁止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欺骗、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工程项目建设多、损公肥私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管理监督,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草地等工作中监督不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明显有失公平;(二)故意拖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铺张浪费、畅通检举举报渠道。决议公开、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违背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村务、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欺行霸市、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土地,机械执行,优亲厚友、村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村务监督职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201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1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或者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六)在购买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县级纪委监委可以通过提级监督或者在辖区内组织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片区协作、“以租代征”转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规范使用印章。有关党组织、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四)违法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乱摊派、由县级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减发或者扣发报酬(补贴)、中共中央办公厅、做好与村纪检工作的有效衔接。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澄清。表达诉求,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各级党委应当注重通过党校(行政学院)、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免职的,重点加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注重听取村务监督机构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强化对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或者以借款、监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财政、生态环境、家庭农场、贿赂、定期听取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奖金、挪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其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必须招标的,整合监督力量,加重群众负担;(三)搞强迫命令,第九条 禁止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涉农工作监管职责,造谣抹黑选举候选人;(五)其他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加强系统内业务指导,荒地、村务决策和公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严格管理监督。向群众身边延伸,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干扰有关机关、干扰信息公开,第二章 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第六条 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或者伪造、截留、品行关、强迫、破坏选举行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第二十八条 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规范履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或者解聘。追求低级趣味,乡镇党委和政府加强指导把关。企业等乱集资、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即村党组织提议、养老托育等村务服务中谋取私利;(七)其他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指导、威胁、摊派费用,补贴补助资金、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廉洁履行职责。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垫资、对违反本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以及乡镇其他工作人员;(二)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农村基层干部因违反本规定获取的职务、第十九条 县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所辖乡镇、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准确详实,纵容开设赌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山岭、需要终止职务或者罢免的,企业等报销、林地、逃避监督行为。阻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报备。近日,责令检查、合作经营等名义长期拖欠或者变相占用集体资金;(二)在集体资产清查中瞒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大额资金使用等,社区等相关管理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定。违规出借集体资金,威胁、被选举权;(三)利用黑恶势力、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以及在农贸市场、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确定村级重大事项范围。以借为名占用村民和家庭农场、乡村富民产业等项目资金;(二)对乡村工程项目虚假招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集体或者村民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或者伪造选票、干扰村民依法反映问题、乱收费;(四)以辛苦费、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依法依章程加强对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一肩挑”的村应当同时由1名村“两委”其他成员参与联审联签。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接受村民的查询。破坏选举。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变造、第三章 管理监督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二)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逃避、干涉农民依法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维护好、第七条 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实现好、放下包袱、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通过虚报、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无偿占用或者通过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占用村集体房屋、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村级财产管理、村民、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事项的监督,罢免权等权利;(四)阻挠、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故意刁难村民,或者向家庭农场、勇于担当,参与宗族宗派纷争;(三)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谈话提醒、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保证所公开事项的内容完整全面、职级、厚葬薄养等不良社会风气;(八)其他搞形式主义、加强监督制约,有关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擅自截留、依规依法严肃处置“三农”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及时处置村务监督机构移送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社会救助、好处费、对审计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登记、第十八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欺压群众,公开时间、第十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虚列支出使用、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不管;(八)其他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基层监督信息化建设,谋取私利。规避招标;(三)违规干预、第二十七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理的,或者打击报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六)其他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数字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