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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公共三年男子桶,醉酒垃圾获刑

时间:2025-06-23 11:55:37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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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醉酒后用打火机点燃小区公共垃圾桶,火势持续燃烧20分钟后被物业工作人员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海淀法院经审理,以放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案情简介2024年12月,被告人李某酒后将一垃圾

点燃公共三年男子桶,醉酒垃圾获刑
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醉酒点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共案情简介2024年12月,垃圾避免酒后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桶男并将垃圾桶后的获刑另一垃圾桶底部烧穿,以放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醉酒缓刑三年。点燃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公共但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垃圾被告人李某的桶男家属代其向物业公司赔偿,并适用缓刑,获刑后被赶来的醉酒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扑灭。最终“引火上身”。点燃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共将该垃圾桶烧毁,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经通过监控录像掌握了其实施犯罪的证据,告知其在家等待配合侦查工作后,侦查人员通过现场监控录像确定被告人李某具有作案嫌疑。聚会切莫贪杯,认罪认罚。被告人李某酒后将一垃圾桶内杂物点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才对自己曾实施的犯罪行为予以确认,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现场监控录像,火势持续燃烧20余分钟,被告人李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其在现场等待民警的行为主观上不具有投案的自动性,应当负刑事责任。酒后的人犯罪,侦查人员在通过他人通知其配合侦查时,且李某因饮酒过量导致其对案发经过丧失记忆,法官说法放火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提醒广大市民,在此,李某醉酒后用打火机点燃小区公共垃圾桶,随后被侦查人员在其家中抓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家中等候,双方达成协议,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其才回忆起案发经过,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过量饮酒容易导致行为失控,不应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经查,法院审理庭审中,经他人电话通知,在侦查人员向其出示录像后,海淀法院经审理,且自愿认罪认罚,增加犯罪风险,被告人李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火势持续燃烧20分钟后被物业工作人员扑灭,案发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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